

內容簡介
離婚者在前度配偶有生之年,能否在教會舉行婚禮?
自1970年代,英國聖公會已致力就上述問題尋求共識。1999年11月,主教院發表教導文件《婚姻》(Marriage),確定婚姻乃上帝恩賜,具有終生委身的特質。此外,該文件也包括原則聲明,規定教會處理再婚的方法。
本討論文件乃由溫徹斯特主教 (Bishop of Winchester) 統籌的工作小組所撰,進深探討此課題。討論文件務求促使教會內的牧養行動貫徹一致,並擬訂不同與教會公然意向相符的方案,讓再婚儀式可在教會舉行(若方案獲得通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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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資訊
- 宗教教育中心・2001-09-05・48 頁ISBN13 9789624882902、STORE 9624882908print HKD 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