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內容簡介
西方宗教家一向以上帝為宗教的核心。好像有了上帝,就有宗教,沒有上帝,就沒有宗教,或是宗教就沒有意義了。因此傳統的西方神學努力地用客觀的思維方式來証明上帝的存在。這篇文章主要論述:
(一) 客觀証驗的上帝與宗教不是必存有關係。因此即使一個人接受了上帝存在的証明,也不必然成為宗教信徒。
(二) 宗教是人對現實的生命有所不滿或有所不足而體驗出來的生活。有宗教意義的上帝也是在這種生活中呈現而對人有宗教的意義。
(三) 這種不滿與體驗有其共同性與普遍性,因此是人性的一種表現,宗教因此與人性有關,沒有這種人性的表現,就沒有宗教。
(四) 上帝是在這種人性的表現中呈現,因此在某意義上是內在於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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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資訊
- 崇基學院神學院・22 頁ISBN10 9628525514、ISBN13 9789628525515、STORE 9628525514print HKD 20